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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温馨提示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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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属各单位:

                      为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谐,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就做好假期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校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安全理念,时刻紧绷安全之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清明节假期的安全稳定工作;要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深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压力层层传递的安全责任体系,要明确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物资的具体安全责任人。

                  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校属各单位在放假前要针对本部门所管辖的区域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并做好本部门师生的安全教育,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醒广大师生要加强治安防范措施,防止各类盗窃、诈骗及其他治安案件的发生。师生离开办公室或宿舍时请锁门关窗,办公室和宿舍内不要存留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涉及财务业务重点单位,要按行业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要在自驾车内存放贵重物品,防止发生车辆被砸盗、撬盗案件;要尽量避免夜间或凌晨行走在偏僻街巷。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各类安全教育,防止酒后滋事、打架斗殴、网络舆情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网络电信诈骗不要相信“冒充领导或警察”“电话涉嫌洗钱犯罪”“虚假中奖”“银联卡透支”“通知退费退税”“冒充黑社会”“高薪招聘”“网银升级”、“冒充亲友借钱”“虚假股票信息”“引诱汇款”“网络购物交易”“网络交友”“冒充老师汇款”等类型的诈骗;不要轻信不明对象的可疑信息、电话,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

                  提高防火安全意识,避免各类火灾发生办公室、实训室、学生宿舍及相关场所要保证人走电断;各实训室要妥善保存易燃易爆物品;二级学院要及时通知学生清理宿舍的易燃杂物;宿舍及办公区域内不得吸烟,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或设备;清明祭祀要做到“文明祭扫,严防火灾”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自驾车外出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规范驾车,不开超速车、不开霸王车、不开斗气车、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外出时请提前查看天气信息,做好预防工作。乘车出行时乘坐正规交通工具,拒绝乘坐黑车。

                  六.严密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防溺水安全意识。天气渐暖,因野外游泳、戏水等引发的溺亡事故也即将进入高发期。为防范意外事件发生,要始终做到”: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不得擅自下水施救;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嬉水。

                  七.加强值班值守,突发情况及时报备。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清明节放假期间,安保以及有关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配齐配强校园应急值守力量,加强门卫和校园内部管理,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紧急情况请拨打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49578599。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党委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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