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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21-01-07 浏览次数: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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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院系、处室:

                  根据学院安排,学生参加完期末考试后,方可离校回家。寒假放假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2月27日。2月28教职工正式上班,3月1—2日学生返校报到,3月3日正式行课。为维护寒假期间校园正常生活秩序,让广大学生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稳定的假期,保卫部提醒全体师生放假期间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加强治安防范措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各院系、处室在放假前要针对本部门所管辖的区域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并做好本部门师生的安全教育,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醒广大师生要加强治安防范措施,防止各类盗窃、诈骗及其他治安案件的发生。师生离开办公室或宿舍时请锁门关窗,办公室和宿舍内不要存留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涉及财务业务重点单位,要按行业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要在自驾车内存放贵重物品,防止发生车辆被砸盗、撬盗案件;提醒广大师生尽量避免夜间或凌晨行走在偏僻街巷;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酒后滋事、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的发生;引导学生注意心理调适,适当解压,出现心理障碍或相应情况要及时向家长或辅导员倾诉。教育学生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并强调燃放安全。

                  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网络电信诈骗

                  不要相信“冒充领导或警察”、“电话涉嫌洗钱犯罪”、“虚假中奖”、“银联卡透支”、“通知退费退税”、“冒充黑社会”、“高薪招聘”、“网银升级”、“冒充亲友借钱”、“虚假股票信息”、“引诱汇款”、“网络购物交易”、“网络交友”、“冒充老师汇款”等类型的诈骗;不要轻信不明对象的可疑信息、电话,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

                  三、提高防火安全意识,避免各类火灾发生

                  办公室、实训室、学生宿舍及相关场所要保证人走电断;各实训室要妥善保存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清理学生公寓阳台上的易燃杂物;宿舍内不得吸烟,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或设备。

                  四、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自驾车外出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规范驾车,不开超速车、不开霸王车、不开斗气车、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外出时请提前查看天气信息,做好预防工作。乘车出行时乘坐正规交通工具,拒拒绝乘坐黑车。

                  五、保卫部24小时值班,如有情况,请及时拨打“校园值班”报警电话。

                  报警电话:110

                  保卫值班电话:49578599

                  保卫部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