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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公寓防火防盗制度

2018-04-10

 

 

一、学生公寓室内由宿舍长负责消防、防盗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自查工作。

二、公寓楼内不准随意乱接电线,严禁出现明火,宿舍内不得点蜡烛,不准使用各种炉子做饭、烧水,不准在宿舍、走廊、厕所焚烧处理废弃物。

三、宿舍长负责管理宿舍照明设备,发现故障要及时报修,人人重视节电,做到人走灯灭,拨掉插销,保证安全。

四、宿舍、楼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五、确保消防器材定点存放,,完好能用,禁止随意乱动消防器材。

六、提倡学生戒烟,严禁卧床吸烟,烟蒂不得随意乱扔。

七、发现火险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八、严禁使用电炉、电吹风、热的快、电热杯等电器,严禁乱动电闸。

九、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确认锁好后方可离开,如遇钥匙丢失,及时报告生活老师采取措施。

十、个人贵重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暂不用的现金存入银行并做加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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