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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2026年度“新时代国家安全”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2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重庆市2026年度“新时代国家安全”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新时代国家安全”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活动由市委国安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市文联共同主办,合川区委国安委具体承办。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征集,个人、团体独立投稿或联合创作投稿均可。

三、征集作品

征集作品包括美术、摄影、书法、民间文艺4大类。作品要充分彰显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引领下,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十四五”时期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十五五”时期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宏伟蓝图,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传承弘扬红岩精神,深入践行“坚韧、忠勇、开放、争先”重庆城市精神,有机结合“雄奇山水  新韵重庆”文旅品牌,积极唱响“争当红岩先锋·维护国家安全”国安品牌;要独具创意、构思新颖,富有时代感与设计感,具备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较强的文化感染力、社会号召力,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广大群众树牢“大安全”意识。

四、活动安排

(一)校属各单位推荐。各单位积极组织创作,推荐优秀作品,作品投稿须同时提交作品实物、高清照片和推荐表,于32018:00前报送至党委保卫部(德善楼207办公室),联系人:汪国庆,联系电话:023-4957821013650512667。电子版投稿材料命名为“作者姓名+作品类别+作品名称”,发送至邮箱564920190@qq.com。学校审核后报送市委国安办。

(二)市级专家评审(3月底)。市委国安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市文联组织专家,按照类别开展评选,择优确定入选参展作品(各类约50件)。对入选参展作品颁发参展证书,不单独设置其他奖项。

(三)作品展示(4月至12月)。入选参展作品将纳入重庆市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素材库,用于日常宣传教育活动。作品将统一装裱,集中在市级有关重要点位和部分区县宣传展示。

五、相关要求

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积极组织师生创作作品。要加强政治把关,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作品健康向上,具有较高引领价值,杜绝各种“低级红”“高级黑”现象。要规范使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标志,灵活用好“争当红岩先锋·维护国家安全”品牌标志,作品中融入相关标志时需规范得体,充分体现现代化新重庆元素。

特此通知

 

附件:1.“新时代国家安全”文艺作品创作要求.docx

2.“新时代国家安全”文艺作品推荐表.docx

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标志.docx


 

 

                           党委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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