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2 校对:汪国庆 编辑:肖后全 审核:杨贵强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单位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前及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安全教育
(一)各专业二级学院在1月19日前,通过主题班会、周末教育等形式,面向本学院全体在校生开展安全教育,内容涵盖防诈骗、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重点加强反诈防诈、用火用电安全教育,组织集中观看“筑牢反诈防线,守护校园安全”公开课(关注“重庆拍案说法”微信公众号,在直播回放中查询该课程),确保学生全覆盖。请各专业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安全教育总结纸质版材料于1月23日前提交至党委保卫部汪国庆老师处。
(二)校属各单位在放假前通过部门会议等形式面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提醒,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二、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一)各单位自查
校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负责人牵头在寒假前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主动联系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请各单位于1月22日17:30将安全稳定隐患自查表签字盖章后交党委保卫部汪国庆老师处。
(二)集中检查
1.检查时间:2025年1月23日14:30(暂定)。
2.检查组人员:在家校领导,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教务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基建后勤处、图文信息中心、校区改扩建指挥部相关人员。
3.检查路线:由安稳办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及路线。
4.重点检查领域:消防、实训室、高层建筑、排水排污系统、校舍场地、食品、在建工程等安全。
三、扎实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工作
(一)校园设施管理。离校前,校属各单位务必对寒假期间不使用的教室、实训室、办公室等场所进行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基建后勤处提醒寒假不营业的食堂务必断水、断气,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留校师生安全管理。留校工作、集训师生要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注意用电、用气安全。相关单位要做好服务和安全管理,关注师生在校动态,确保其人身财产安全。
(三)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扩建办牵头,加强在建工程(智能制造产教融合中心)安全管理,多方协同联动,加大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力度与频次,督促施工单位从施工管理、过程监督、人员教育等维度全面履职尽责,确保在建工程安全。
(四)其他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在寒假期间进行的维修、装修等施工项目,基建后勤处及项目需求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需动火作业应提前做好审批备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杜绝施工安全事故。
(五)落实安全值守和报告制度。党委保卫部要加强日常巡逻巡查,严格落实访客预约、门岗登记制度,确保校园安全有序。政务值班人员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响应,妥善处置并按流程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全用火用电,守护温暖家园.pdf
党委保卫部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