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2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信访>专刊约稿的通知》,今年是《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为切实抓好《条例》学习宣传,推进《条例》贯彻走深走实,按照工作安排,市信访办主管主办的《重庆信访》拟推出《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专刊一期,特专题征稿,请各单位积极投稿,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五进”(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推动情况。
2.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中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
3.在学《条例》、用《条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过程中的调研思考、心得体会、个人感悟。
4.其他与《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有关的信息。稿件内容要求不涉密,无敏感信息,应适合公开宣传报道。
二、稿件形式
体裁不限,既可采用一般信息报送,也可采取“署名文章”“经验交流”“调研报告”“案例分析”“信访故事”“文艺作品”(含摄影、书画、诗词歌赋、小小说、散文等)形式报送。稿件需原创,每篇文稿字数一般不超过 3000 字(调研类文稿不超过5000 字)。同时,提供文稿相关图片 3-5 张,并配文字说明,图片大小在 3M 以上。
摄影、书法、绘画作品只报电子件即可。
文稿信息正文标题下附上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
三、有关要求
请校属各单位广泛宣传和征集,稿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6月23日前统一报送党委保卫部(信访办)。
联系人:汪国庆,邮箱:564920190@qq.com,电话:023-49578110。
党委保卫部(信访办)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