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做好清明节前安全相关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题安全教育
(一)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围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防溺水、文明祭扫、心理健康等开展1次节前安全专题教育,实现在校学生安全教育全覆盖。
(二)各单位要特别提醒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关注道路车流、景区人流、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确保出行安全;特别提醒师生注意清明祭扫、露营等用火安全,不在林区违规用火,避免引发森林火灾。
二、开展重点安全领域自查检查
(一)重点安全领域
教学楼、宿舍、食堂、实训室、在建工程等场所的消防、电气、食品、交通等安全。
(二)各单位自查
各单位负责人召集本部门义务安全员、实训室管理员等成员,于4月3日12:00前对本部门所属或管辖区域内重点安全领域进行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报告党委保卫部协调处理。
(三)集中检查
1.检查时间:2025年4月3日14:00
2.检查组人员: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教务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基建后勤处、校区改扩建指挥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检查路线:由党委保卫部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及路线。
三、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工作,严肃值班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校领导带班、中干值班制度,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值班人员安排,党委保卫部负责门岗、巡逻人员安排。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党委保卫部。
党委保卫部(党委武装部)
2025年4月2日